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1-11-24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,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:

目前西安市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,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。因此原定于2021年12月10-12日在西安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如期举办。年会会务费线上缴费通道依然持续开启,请于2021年11月24-30日内缴纳相关费用。如有参会意向,但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到达现场,改革成果展示和创业推介项目可仅缴纳参会展板的制作和安装费,学术论文项目无需缴纳会务费(具体线上参展及答辩形式详见后续通知)。

报到须知、住宿预订系统开放、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以及线上会场具体形式等信息,承办单位将另行通知,请关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获取以上年会信息。

因年会延期给您带来的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,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



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组委会

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秘书处

2021年11月24日

正文结束